前海支持中國特色新型智庫發展
5月20日晚,前海管理局發布《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關于支持中國特色新型智庫發展的暫行辦法》,共出臺28條舉措從落戶、發展、管理等方面對新型智庫發展予以支持。符合條件的智庫機構落戶前海合作區(含寶安、南山擴區范圍)可享300萬元業務經費扶持。
《辦法》聚焦國家戰略,將國家高端智庫建設試點單位作為主要招引目標,鼓勵其在前海落戶實體化分支機構,在咨政建言、理論創新、文化傳播、輿論引導、社會服務、國際交往等方面貢獻智慧。《辦法》還著力吸引更高專業性和開放性的港澳智庫落戶前海,總結實踐經驗、完善相關體制機制和政策舉措,深刻闡釋“一國兩制”等政策,進一步促進深港融合發展。
在準入門檻方面,《辦法》包括2個條件:一是獨立法人機構或經該智庫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機構;二是在前海合作區實際辦公,且有不少于5名教授(研究員)或相當職稱的專家組成的常駐研究團隊。《辦法》提出,將支持國家高端智庫建設試點單位或其分支機構;支持港澳知名社會智庫、港澳高校或其在深合辦高校舉辦的智庫;支持其他對前海合作區建設粵港澳研究基地和文化軟實力基地具有重大意義、符合中國特色新型智庫發展需求的智庫。
在功能與產出方面,《辦法》顯示,智庫應以服務國家發展戰略,以加強與港澳規則銜接、機制對接為目標,積極開展咨政建言、政策創新、知識分享、人才延攬、對外交往等工作,具體內容在與前海管理局簽訂的落戶協議中細化。此外,《辦法》還對符合條件的智庫機構從開辦運營、拓展影響、學術交流、招才引智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開辦運營方面,給予符合條件的智庫機構300萬元業務經費。在創先爭優方面,對新入選國家高端智庫建設試點單位名單或業界公認全球智庫排行榜前100名的智庫,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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