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2021年度促進企業回歸辦公用房租金補貼申報指南
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2021年度促進企業回歸辦公用房租金補貼申報指南(適用2020年12月31日之前承租)
根據《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促進企業回歸辦公用房租金補貼辦法》(深前海規〔2019〕8號,以下簡稱《回歸補貼辦法》http://qh.sz.gov.cn/sygnan/xxgk/xxgkml/zcfg/gfxwj/content/post_4426321.html),前海管理局現開展2021年度前海合作區桂灣、前灣、媽灣片區促進企業回歸辦公用房租金補貼申報工作,制定申報指南如下。
一、申報主體
2020年12月31日之前承租,符合《回歸補貼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前海合作區桂灣、前灣、媽灣片區內辦公用房承租單位,或符合《回歸補貼辦法》第六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前海合作區桂灣、前灣、媽灣片區內辦公用房產權單位。
二、申報時間
2022年3月9日至2022年4月8日。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如為承租單位應填寫《前海合作區桂灣、前灣、媽灣片區承租單位辦公用房租金補貼申請表》(附件1),申報單位如為產權單位應填寫《前海合作區桂灣、前灣、媽灣片區產權單位辦公用房租金補貼申請表》(附件2),并按要求提供相應佐證材料。
(二)申報單位已享受深圳市、前海合作區桂灣、前灣、媽灣片區同類性質租金補貼(2021年度),不再扶持。
(三)申報時仍在前海合作區桂灣、前灣、媽灣片區辦公。
四、申報程序
(一)遞交材料
1.辦理方式:線上預約,線下遞交紙質材料
2.前海e站通服務中心綜合受理窗口: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19號前海e站通服務中心
預約渠道:前海e站通服務中心小程序
(二)公示
經前海管理局審定后在官方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三)撥付資金
企業提交辦公用房自用、三年內不轉租分租且不遷離前海合作區桂灣、前灣、媽灣片區的書面承諾,銀行賬戶確認函,收款收據,辦理人員身份證復印件以及法人授權委托書后,正式撥付資金。
五、申報材料
(一)承租單位材料清單
1.一般補貼對象
(1)前海合作區桂灣、前灣、媽灣片區承租單位辦公用房租金補貼申請表;
(2)承諾書(附件3);
(3)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社會團體登記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
(4)法人代表證明書(格式自擬);
(5)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
(6)前海合作區桂灣、前灣、媽灣片區內辦公場地2021年度租賃費用發票(復印件);
(7)2021年度納稅證明;
(8)前海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如需)。
2.重點補貼對象
經前海管理局認定的總部企業、世界500強企業、中國500強企業、國家電子商務示范企業、上一年度在前海合作區桂灣、前灣、媽灣片區直接經濟貢獻不低于1000萬元的企業,須提供上述1-6項材料。
其他重點補貼對象除須提供上述1-6項材料外,還須根據自身所對應的資格條件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經深圳市認定的總部企業,須提供深圳市總部企業認定相關證明文件(復印件)。
(2)經深圳市認定的金融總部企業,須提供:
①國家金融監管部門頒發的金融業務許可證(復印件);
②金融監管機構頒發的批準文書或深圳市金融總部認定文件或獲金融總部認定獎勵在官網公示頁面截圖或其他相應證明文件(復印件)。
(3)經國家批準設立的金融企業及其一級分支機構,須提供:
①國家金融監管部門頒發的金融業務許可證(復印件);
②如為一級分支機構,須提供總行(總公司)的營業執照、國家金融監管部門頒發的金融業務許可證,以及深圳市級分行(分公司)證明(復印件)。
(4)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或香港、紐約、倫敦、東京、新加坡、納斯達克等境外證券交易所上市(不含小額資本市場和柜臺交易)的企業及其持股50%以上的一級或二級子公司,須提供:
①上市信息證明(須含所上市的交易所及股票代碼);
②如為子公司,須提供股東信息證明(須含股權結構),以及上市母公司的營業執照、上市信息證明(復印件)。
(5)獨角獸企業及其持股50%以上的一級或二級子公司,須提供:
①融資協議(復印件);
②資金入賬憑證(復印件);
③工商登記變更信息證明(復印件);
④如為子公司,須提供股東信息證明(須含股權結構),以及上市母公司的營業執照、融資協議、資金入賬憑證、工商登記變更信息證明(復印件)。
(6)世界500強企業、中國500強企業、國家電子商務示范企業持股50%以上的一級或二級子公司,須提供股東信息證明(須含股權結構)以及其對應母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特殊補貼對象
特殊補貼對象除須提供上述1-6項材料外,還須根據自身所對應的資格條件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由持有《香港服務提供者證明書》的自然人或法人設立的,須提供
①企業股東信息證明(須含股權結構,復印件);
②《香港服務提供者證明書》(復印件);
③如發起人為自然人須提供身份證明,如為法人須提供登記注冊證書(復印件)。
(2)企業股東之一為在香港依法注冊或商業登記的法人機構,經營期不少于3年并依法繳納利得稅或依法免稅的,須提供:
①企業股東信息證明(須含股權結構,復印件);
②法人股東的登記注冊證書、最近三年利得稅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復印件)。
(3)企業股東之一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前海設立的企業經營期不少于1年的,須提供:
①企業股東信息證明(須含股權結構,復印件);
②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明(復印件)。
(二)產權單位材料清單
1.前海合作區桂灣、前灣、媽灣片區產權單位辦公用房租金補貼申請表;
2.承諾書(附件3);
3.房屋產權證明(復印件);
4.產權單位及租戶的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社會團體登記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
5.產權單位法人代表證明書(格式自擬);
6.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
7.前海合作區桂灣、前灣、媽灣片區內辦公場地2021年度租賃費用發票(復印件);
8.產權單位2021年度納稅證明;
9.產權單位與租戶關于申請主體的約定說明(格式自擬);
10.前海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如需)。
上述申報材料加蓋公章后裝訂成冊,提交一式兩份紙質件。同時,提交整套材料掃描件至bgyfzjbt@qh.sz.gov.cn郵箱。
六、其他事項
(一)申報時間結束,前海管理局啟動集中受理工作。申請材料符合要求的,前海管理局自受理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二)審查過程中如需機構補正材料的,請于收到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補齊。
(三)本申報指南及其他未盡事宜,由前海管理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55-36668825。
附件:
1、前海合作區桂灣、前灣、媽灣片區承租單位辦公用房租金補貼申請表
2、前海合作區桂灣、前灣、媽灣片區產權單位辦公用房租金補貼申請表
3、承諾書